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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今(27)日表示,為使具重症風險因子之COVID-19感染者獲得妥適治療,有效降低感染後導致嚴重併發症及死亡風險,發揮抗病毒藥物最大效益,於今日中午舉辦「新冠肺炎抗病毒藥物處置」線上講座,由衛福部邱泰源部長主持,邀請臺大醫院內科部盛望徽主任就COVID-19抗病毒藥物處置進行演講,期使臨床醫師更了解及熟悉COVID-19抗病毒藥物之使用及診治處置,提供就診個案適切診療與照護。

疾管署指出,自國內發生COVID-19疫情以來,均有持續積極採購儲備抗病毒藥物,同時密切關注國際間抗病毒藥物研發情況,以及參依疾病流行趨勢、藥物最新臨床實證、公共衛生及社會成本效益、專家建議及國際作法等,修訂診治指引用藥建議。依目前藥物療效的相關研究顯示,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之效果有限,且其藥物作用機轉可能引發安全性疑慮;基於藥物療效的科學實證,世界衛生組織(WHO)及我國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均建議COVID-19感染個案,優先使用倍拉維(Paxlovid)和瑞德西韋(Remdesivir)等藥物;而莫納皮拉韋則列為「有條件下使用」之藥物,於無法使用倍拉維、瑞德西韋及其他建議藥物時,才考慮使用。

疾管署說明,開立瑞德西韋需住院注射治療,倍拉維雖為口服則需小心跟其他藥物間的交互作用,莫納皮拉維雖為有條件下使用的藥物,惟醫師在臨床裁量上,除原使用條件外,針對多重慢性病的病人,可能傾向開立較多的莫納皮拉維,因此使用量在今(2024)年以來較以往增加許多。爰此,因應莫納皮拉韋的使用需求及近期COVID-19疫情上升,疾管署已完成2萬人份莫納皮拉韋採購作業,將於近期到貨,同時持續監測各項藥物使用情形,每日盤點庫存並主動協助跨縣市/區域之調撥。

疾管署再次強調,莫納皮拉韋為有條件使用之藥物,其合理使用條件包括重度腎功能不全及血液透析者、重度肝功能不全或既有疾病之治療藥物與倍拉維具嚴重交互作用,停藥或換藥具有造成疾病惡化風險者等。正確適切用藥才能發揮藥物最大效益,同時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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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