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今日(113年5月30日)於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表示,為協助經濟弱勢民眾減輕繳納全民健康保險費之負擔,該部除依社會救助法全額補助65歲以上低收入戶老人,並依老人福利法第22條等相關法規,全額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依112年統計,補助人數計11萬2,196人,補助金額計新臺幣(以下同)9億8,468萬3,000元;另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補助基準予以補助,已減輕經濟弱勢老人健保費負擔。
另有關立法委員提案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條,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未達一定級距老人健保費進行討論,以補助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未達20%老人人數全額健保費為例,推估113年度所需預算至少為359億元;因應超高齡社會即將來臨,老人人口比率超過20%且逐年攀升,衛福部表示將持續恪守健保制度量能負擔、世代公平及維護財政永續之原則,提供經濟弱勢老人健保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