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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5月報稅季又將到來,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提醒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112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民眾可以連結「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於完成身分驗證後,即可下載112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費資料,輕鬆報稅,免檢附繳費單據。

    健保署進一步表示,若民眾需要取得112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即日起可利用下列管道:

1.健保快易通APP:
點選「健保櫃檯」>「投保證明」>「保費繳納證明」項下,可申請將繳費證明寄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

2.健保署全球資訊網:
點選「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項下,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登入後,即可於「各類證明申請及列印作業」>「保費繳納證明(年度報稅)線上列印作業」申請下載。

3.統一超商之多媒體資訊工作站: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即可列印(需自付列印費每頁2元)。 

4.可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向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申請;在公司(行號)或工會(農會、漁會)投保的民眾,請向您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會(農會、漁會)申請;補充保險費扣費證明,則請向各扣繳單位申請。

    民眾如對上述取得管道有疑義,歡迎撥打健保署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洽詢。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