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中國輸臺辣椒粉非法添加蘇丹色素事件,本署及地方政府衛生局自113年2月21日起針對21家禁止輸臺之中國辣椒粉出口商/製造廠擴大抽驗,目前共抽驗59批檢驗蘇丹色素,其中35批檢驗結果符合規定,10批檢出蘇丹色素與規定不符,14批檢驗中。新增「保欣企業有限公司」1批不符合規定,轄管衛生局已立即依法處辦。
新北市「保欣企業有限公司」輸入中國大陸河南省「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辣椒粉檢出蘇丹色素,目前累計7批(有效日期115.10.22、115.11.23、115.12.06、115.10.4、115.10.29、 116.01.07、115. 10.12)辣椒粉原料經抽驗檢出含有蘇丹色素。
高雄市「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及「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2家公司實際營業地址相同)輸入中國大陸「KAVIN SHIPPING LTD」之辣椒粉,7批檢出含有蘇丹色素三號,其中津棧公司6批(有效日期115.6.14、115.6.18、115.6.22、115.6.26、115.8.9、115.9.14、115.9.18及115.9.22),佳廣公司1批(有效日期115.5.28),全案因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目前已由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中。
食藥署持續追蹤地方政府衛生局辦理問題產品下架事宜,截至113年3月1日,共計下架及封存辣椒粉及其產品26,054.1公斤。
自113年3月1日起,輸入食品無論在邊境或後市場,被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第7款「攙偽或假冒」或第10款「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情事者,即依食安法第34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遇有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或輸入產品經查驗不合格之情況嚴重,立即停止其輸入查驗申請,杜絕非法產品於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