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執行陽光法案立法精神,衛生福利部於113年1月30日在政風處11樓會議室,辦理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抽籤作業,由張主任秘書雍敏主持並擔任抽籤人,政風處許處長家錦擔任監察人。
衛生福利部暨所屬機關112年度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以法務部所訂之10%比例抽出47人進行實質審查,其中本部所屬行政機關已分別自行辦理公開抽籤作業,共計抽出18人;本部及所屬醫療機構則統一由本部張主秘於113年1月30日抽出計29人,再依2%比例抽出需辦理前後年度財產資料比對者1人。
衛福部政風處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係我國「陽光法制」之重要一環,其目的在要求擔任特定職務之公職人員,透過財產資訊的公開讓全民監督,俾以減少濫用公權力以謀取私利的情事發生,樹立公職人員清廉形象,進而提升對政府施政之信賴。
為便利申報義務人進行申報,法務部自112年9月16日開始,提供每年8次財產申報擴大授權服務,以完善財產申報授權機制。112年度衛福部暨所屬機關申報義務人完成授權查調財產作業者計195人,授權比例達99%。本處將賡續宣導並鼓勵申報義務人能多加善用授權機制,除可有效減輕自行查調之負擔,更能避免財產漏溢報而遭受裁罰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