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詢意見起日:114.6.13 徵詢意見迄日:114.6.27 法規名稱:志願服務法 英文名稱:Volunteer Service Act 備註: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人,郵件主旨請表明:「提供志願服務法法規英譯意見」。 辦案承辦人:蕭煜雋 電話:02-25220617 電子信箱:sa524@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