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年度:114
案號:無
一、補助項目
補助醫院建立護理新手臨床導師制度(Mentorship),陪(伴)訓(練)護理新手,留任新進人員,支持資深臨床護理師,發展醫院護理臨床導師制度,留任醫院整體護理人力與提升醫院照護品質。
二、申請期間:
本計畫公告日起20個工作日內(即114年6月30日前)
三、資格條件
由申請醫院於本計畫公告日起20個工作日內(即114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計畫書,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部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審查方式
由本部遴聘審查委員召開審查會議或書面審查經本部核定審查通過之醫院始得成為本部114年度「醫院護理新手臨床導師計畫」執行單位。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一) 醫院每輔導1位護理新手,每月撥付6,000元。
(二) 偏鄉離島地區醫院每輔導1位護理新手,每月撥付12,000元。
(三) 上述護理新手輔導補助費用,其適用期限以護理新手首次於醫院辦理執業登記日起一年內為限。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依111年7月29日法廉字第11105003910號函釋,如就常態性、通案性補助,因補助預算尚未經審議通過或撥付等事實或法律上原因,致於開始受理補助時尚未能確定其全案預算金額時,得於已充分揭露其他補助資訊,不影響申請補助者資訊獲取公平之情形下,不予公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內容
聯絡人:練睿慈
聯絡電話:02-8590-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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