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名稱: | 參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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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衛生福利部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簡任第12職等 |
辦公地點: | 臺北 |
甄選名額: | 1 |
應徵資格條件: | ■ 國內外大學院校公共衛生、醫務管理或醫療機構管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 具備簡任第12職等合格實授任用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
擔任工作項目: | 一、本部衛生、社會福利政策相關業務之規劃、督導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刊登日期: | 2023/03/24 ~ 2023/03/29 |
報名日期: | 2023/03/24 00:00 ~ 2023/03/29 23:59 |
甄選日期: | 無 |
附檔: | |
報名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2年3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PDF檔案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本部人事處吳小姐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並註明姓名、應徵單位職稱(本部參事)、職稱、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822、吳小姐 |
甄選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