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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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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心理健康司 |
職系 | |
職等 | |
辦公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 |
甄選名額 | 1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應符合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公共衛生、醫療管理、護理、心理、諮商輔導、職能治療及社工等相關科系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擔任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兒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業務」及「兒童權利公約(CRC)窗口業務」。
二、協助辦理「婦女及老人憂鬱症防治及心理健康促進」等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自殺防治」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刊登日期 | 2024/06/18 ~ 2024/06/24 |
報名日期 | 2024/06/18 13:28 ~ 2024/06/24 23:59 |
甄選日期 | 無 |
附檔 | |
報名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6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具業務相關之護理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及社會工作師專業證書得增加每月2,000元。 五、進用日期:自到職日起(113年7月1日後)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555、李小姐。 |
甄選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