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就業資訊
職務名稱 | 科員(預估缺) |
---|---|
徵才單位 | 法規會 |
職系 | 法制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辦公地點 |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1樓 |
甄選名額 | 1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法律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備法制、訴願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擔任工作項目 | 1.辦理法制、國家賠償或訴願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刊登日期 | 2024/09/26 ~ 2024/10/11 |
報名日期 | 2024/09/26 00:00 ~ 2024/10/11 23:59 |
甄選日期 | 無 |
附檔 | |
報名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0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4、張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960、陳小姐。 |
甄選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