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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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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約用人員(法律助理)
徵才單位 政風處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衛生福利部(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甄選名額 1名
應徵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法律相關學系或具研究所碩士學位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擔任工作項目 1.公文收發業務(含電腦化流程)、稽催及歸檔。
2.總務(含採購)、財產管理、行政事務及檔案管理。
3.年度預算業務控管執行。
4.協辦防貪及綜合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4/10/17 ~ 2024/10/24
報名日期 2024/10/17 00:00 ~ 2024/10/24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衛生福利部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表
報名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0月24日前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登錄履歷報名資料(首頁/最新消息/就業資訊,網址https://www.mohw.gov.tw/sp-SUOList-1.html),並請檢齊本公告附檔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並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9樓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黃小姐收。信封上註記「應徵政風處約用人員(法律助理)」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郵寄者,視同未報名。
附註:本職缺為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職缺,派駐衛生福利部。
2.本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甄選方式:
(1) 書面審查(含相關證書或執照證明文件影本)占40。
(2) 面試占60。
4.月支報酬:學士級新臺幣37,253元、碩士級新臺幣38,591元。
5.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2名,備取有效期間為正取人員報到日起3個月內,若正取人員因故放棄或中途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6.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洽詢電話:(02)8590-7626 黃小姐。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