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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約聘副研究員
徵才單位 心理健康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7 樓
甄選名額 1
應徵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心理、諮商輔導、職能治療及社工等相關科系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心理、諮商輔導、職能治療及社工等相關科系尤佳),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體合作精神。
六、具精神衛生行政、精神醫療或公務機關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擔任工作項目 一、各縣市危機個案風險管理、危機處理及後續處置之追蹤及成果彙整。
二、辦理各縣市危機處理小組(CIT)警、消、衛、民團隊合作教育訓練及個案討論。
三、各縣市重大案件通報及檢討。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4/12/09 ~ 2024/12/16
報名日期 2024/12/09 00:00 ~ 2024/12/16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2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月支報酬:376薪點至472薪點(新臺幣50,760元至63,720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696蘇小姐。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