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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約聘副研究員(限身障,職務代理人)
徵才單位 國民年金監理會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5樓之1
甄選名額 1
應徵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及熟稔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備法律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本職缺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擔任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民年金爭議案件之相關行政作業。
二、辦理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委員會議籌備及召開之相關工作事項。
三、辦理爭議案件分析統計、品管圈、法學研習及法規建議之研議等相關工作事項。
四、辦理爭議案件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彙整、工作報告及數據統計相關工作事項。
五、辦理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制度及法令規章、函釋蒐整及研擬之相關工作事項。
六、辦理南海路辦公室廳舍維護、會議室管理等相關庶務及採購事項。
七、其他綜合業務、支援協助及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5/03/03 ~ 2025/03/17
報名日期 2025/03/03 00:00 ~ 2025/03/17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3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 應備資料: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請依聘(僱)計畫書(表)之聘(僱)用期限填列。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4,280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3343-7042李先生。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