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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業資訊
| 職務名稱 | 技正 |
|---|---|
| 徵才單位 | 長期照顧司 |
| 職系 | 衛生技術 |
| 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 辦公地點 | 臺北市 |
| 甄選名額 | 2 |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者,並以衛生技術、長期照顧(護)或衛生福利相關科系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轉任有案者,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長照業務承辦經驗、或具主管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 擔任工作項目 | 1名職缺:
一、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規劃、擬定及推動等衛生技術事項。 二、急性後期照護與長照專業服務整合規劃、管理及推動等衛生技術事項。 三、新興模式長照專業服務研發及規劃。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名職缺: 一、醫療與長照整合精進模式規劃、擬定及推動等衛生技術事項。 二、醫療與長照整合新興照顧模式研發及規劃。 三、科技導入醫療與長照整合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刊登日期 | 2025/12/08 ~ 2025/12/15 |
| 報名日期 | 2025/12/08 00:00 ~ 2025/12/15 23:59 |
| 甄選日期 | 無 |
| 附檔 | |
| 報名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2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王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226 謝小姐。 |
| 甄選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