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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科員
徵才單位 長期照顧司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
甄選名額 2名
應徵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以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長期照顧(護)或衛生福利相關科系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長照業務承辦經驗或有二年以上社政間接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擔任工作項目 職缺1名:
一、 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及子法(含財團法人法、相關子法)研修及解釋等相關事項。
二、 辦理全國性長照法人管理等相關事項。
三、 辦理長照機構信用貸款保證專案等相關事項。
四、 辦理長照機構壽險業者投入住宿長照機構專案等相關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缺1名:
一、 居家式及社區式長照服務資源布建之規劃與推動等相關事項。
二、 長照創新服務及夜間服務量能提升方案等規劃與推動相關事項。
三、 輔導地方政府長照業務相關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6/03/20 ~ 2026/03/27
報名日期 2026/03/20 00:00 ~ 2026/03/27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3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2王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226謝小姐。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