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就業資訊
就業資訊
| 職務名稱 | 科員 |
|---|---|
| 徵才單位 |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辦公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6樓 |
| 甄選名額 | 1 |
| 應徵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並以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社會政策、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所)學位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或社會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有社會救助承辦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 擔任工作項目 | 一、研議社會救助政策、計畫等相關幕僚工作。
二、專案性社會救助業務。 三、辦理實物給付政策研議、規劃事宜。 四、辦理社會福利服務補助作業要點及公彩回饋金等社會救助彙整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刊登日期 | 2026/08/07 ~ 2026/08/14 |
| 報名日期 | 2026/08/07 00:00 ~ 2026/08/14 23:59 |
| 甄選日期 | 無 |
| 附檔 | |
| 報名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8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3、洪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608、施小姐。 |
| 甄選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