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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民眾反映「珍典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食品機械潤滑油於包子製作過程,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昨(13)日前往稽查,並命業者在釐清安全疑慮之前,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並封存產品約412公斤。

    稽查人員稽查時,該公司說明先前為防止麵團沾黏,曾使用一款WHITE-OIL P-350」食品機械潤滑油於製造機具之刷毛上,現場已經改正使用大豆沙拉油。經稽查人員查核原廠使用說明文件,該食品機械潤滑油為精純煉製之白礦油(White mineral oil),使用於麵團分割機軌道面之潤滑,惟該公司未依產品使用說明方式使用,因此,在釐清安全疑慮之前,已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並封存產品約412公斤及抽驗包子產品與該食品機械潤滑油。另亦請供應商提供「WHITE-OIL P-350」之物質安全資料。

    經查白礦物油在美國及我國均可作為食品添加物,如業者以食品機械潤滑油產品方式使用,仍應以潤滑機械用為主,本案業者於製造加工過程中,操作不當所致之非蓄意性污染,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有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應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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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