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中表示,國民年金保險的納保對象主要是沒有就業的國民,其中包含家庭主婦、25歲以上學生、替代役以及失業勞工等,由政府至少補助40%的保費,針對經濟更弱勢的被保險人,還可以再提高保費補助比率至55%、70%或100%,例如低收入及重度以上身障者即由政府全額補助保費。
有關部分代表提到國保的給付金額過低,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比較不足,建議可以提高給付金額部分,衛福部表示,國保是社會保險,保險的給付金額與保費負擔之間具有連動關係,為了維持國保基金財務之永續經營,如要提高給付金額,就必須同步調高保費,才能維持基金收支平衡。只是如此一來,恐怕會增加被保險人的保費負擔,尤其國保被保險人都是沒有固定收入的民眾,如果提高保費負擔,將使被保險人因為繳不起保費,而選擇不繳納保費,造成保險年資較少或無年資,到時候老年經濟安全更加沒有保障。
另外,如果國保提高給付的財務缺口是由政府另行財政補貼,則涉及國家財政、稅收等相關議題,依現行中央政府稅收難以成長的情形,恐排擠其他建設預算。故有關提高國保給付金額部分,衛福部會兼顧被保險人繳費能力及政府財政進行精算,並多方蒐集意見審慎評估後,納入中長期改革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