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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農曆春節假期將屆,不少民眾興致沖沖,安排全家出遊度假行程,部分民眾有至外地或國外購買藥品的習慣。民眾出國旅遊,攜帶或購買自用藥品時,必須事先清楚各國對攜帶藥品出入境規定,以免不慎違規受罰或被沒入銷毀,掃了旅遊興致。如在國外購買藥品回國,必須遵守「自用藥品」限量規定,目前我國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中藥藥物限量,每種中藥材1公斤,不可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至多12瓶(盒),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為限。帶回的藥品如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領有輸入藥品許可證,千萬不可公開陳列販售,以免觸法。

衛生福利部在此呼籲民眾:勿任意購買來路不明或誇大療效的藥品,也勿將藥品當成一般商品,任意購買使用或饋贈親友,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全民共同打擊非法,維護己身及親友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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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