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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冬天掰掰後,迎接春天,季節交替之際,過敏症狀也悄悄出現,最典型的過敏症狀如鼻塞、流鼻水、打噴嚏、眼睛及喉部搔癢等,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提醒民眾,因過敏症狀惱人,且往往重複發生,許多民眾會自行購買非處方藥品,購買時應先諮詢藥事人員,如果症狀未改善,應就醫治療。

食藥署提醒民眾,有青光眼、嚴重代謝性肝腎疾病、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機能亢進及呼吸疾病者,勿自行購買藥品,應先洽醫師診治。如為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女、65歲以上、服用鎮靜藥、安眠藥或其他藥品者,使用抗過敏藥前請先諮詢醫師或藥事人員。

一般來說,藥品應避免陽光直射、要妥善保存防止兒童誤食,不得與酒精性飲料並用,勿超過建議使用量,如果服用液劑使用前須搖均勻並依據所附量器量取藥量,以免過量。抗過敏藥品可能引起嗜睡,服藥後勿駕車或操作危險性機械,尤其清明期間,許多人需開車南來北往掃墓,應注意開車駕駛是否有服用抗過敏藥,以免發生危險。其實部分抗過敏藥品含咖啡因成分,如果選用該類藥品,避免再服用含咖啡因的藥品及飲料,造成過多咖啡因引起神經緊張、興奮與失眠,且常引起心跳加速。

再次提醒,如果服藥抗過敏藥品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或連續服藥數日後,若症狀沒有改善,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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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