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27)日主持「中央廉政委員會第18次委員會議」時表示,感謝各委員提供寶貴意見,使相關單位能參考,以修正精進現有法規,並強調防制貪污不僅是政府責任,亦應納入民間資源,讓外界更透明參與公務員廉能檢視機制。
本次會議報告內容包括國發會所提「歷次會議主席指示事項辦理情形」及法務部所提「當前廉政情勢及分析」。另法務部亦提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研修方向及程序規劃」、陳惠馨委員提出「從制度面改善公務員之貪污問題」及楊永年委員提出「應課予監造商更大之責任」等討論案。
針對「當前廉政情勢及分析」一案,會中楊永年委員建議應從關鍵個案進行專案分析,林院長表示,請楊委員協助指導分析重要個案,以利形成政策建議。
法務部表示,美國傳統基金會發布的「2017年經濟自由度指數(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我國「政府廉潔度」項目分數是70.5分,與2016年相對應的「免於貪腐之自由」項目相比,分數大幅提升9.5分。就整體趨勢而言,我國廉政工作漸有成效。
法務部指出,將持續貫徹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精神,對可能發生的弊端進行風險管理,並持續推動各項作為,包括:各機關依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檢修法規、推動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法制化作業、配合最有利標推動機關採購廉政平臺,以及強化食安廉政平臺,協助維護食品安全,同時運用資料庫概念發掘貪瀆線索,發揮會審單位預警功能,提早發掘具體貪瀆事證等。
有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研修方向及程序規劃」,林院長指出,研修方向應納入具體個案,並使公務員熟悉切身個案,可參採丁菱娟委員所提建議,將個案設計成電腦互動式測驗,便於公務員在工作環境直接接觸瞭解。此外,何飛鵬委員建議公務員應依據出席飲宴的敏感度上網登錄,如何讓公務員有更多動機主動申報,以及申報後舉證責任反轉的設計,請各相關單位參酌他國類似作法,並評估可行性。若有必要,可於特定領域進行試辦。
法務部表示,去(105)年第17次委員會決議,政府應重新檢視現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是否符合時代潮流,研提更貼切有效的守則。因此就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講習稿費及其他配套措施等,將蒐集並參考先進國家立法例及各部會機關相關意見,並融入我國國情元素,朝向「明確、精簡、可行」方向研修本規範,以創造公部門廉潔清明的治理環境。
針對「從制度面改善公務員之貪污問題」一案,陳惠馨委員指出,被列為貪污的案例,可能只是因為報帳制度設計問題,應修法使其罪責相當並符合比例原則;同時,應組成工作小組,檢討修正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並辨識貪污多元的樣貌,以有效防制貪污。對此,林院長指出,防制貪污不僅是政府政風單位及廉政單位的責任,民間亦應參與,讓外界更透明參與公務員廉能檢視機制。
最後,對於楊永年委員建議,政府重大公共工程監造商應被課予更大的法律責任,林院長表示,請工程會提供相關案例做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