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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屏東縣恆春鎮「南門護理之家」今天清晨發生火警,4名行動不便的老人不幸死亡,衛生福利部深表遺憾,有關該火警事件發生原因已經展開調查。

查今天清晨近5時,南門護理之家火警,起火點為機構2樓208病房(6人房)。根據高屏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資料,截至上午8點半左右統計,已造成4人死亡,56人受傷送醫,醫院收治人數分別為:南門醫院15人、恆春旅遊醫院23人、恆春基督教醫院18,其中在一般病房19人、加護病房5人、燒燙燒病房3人,急診室留觀13人,處理中16人,將繼續追蹤傷者狀況 。二樓其餘住民先疏散到隔壁未運作之日照中心之空間。

查屏東縣有20家護理之家,共1,760床,目前開放1,731床,南門護理之家於93年成立,當時核定50床,於97年擴床為158床(共3層樓:1樓49床、2樓66床、3樓43床),104年經中央(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為甲等(效期至107年),105年2月22日經地方衛生局督考為合格(消防建管符合), 該建築物用途屬F1類組,每年依規定應申報一次,最近其為105年度申報,業經申報單位檢查合格。該機構亦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效期至107年1月。

另依護理之家人床比設置標準,照顧服務員比為1:5,護理人員比為1:15,且24小時均需應有護理人員值班 (任何時段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之總數與住民人數比例不得低於1:15)。該機構實際護理人員為13人,照服員40人。昨晚共有153人入住,惟當晚人力:護理人員2名,照服員6位,不符合人力設置標準(至少合計應11人)規定,衛生局將依據違反護理人員法31-1條規定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則處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罰緩。另依據護理機構評鑑辦法第10條規定於評鑑合格效期內,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有違反護理機構設立標準或其他法令規定,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原評鑑處分。本事件將於確認災害發生原因後檢討是否廢止其評鑑合格之資格。

衛生福利部表示,「南門護理之家」設有消防隔間設計且連續3次評鑑均合格,其二樓到一樓有兩處安全梯,本應可以有好的疏散,究竟起火原因違何?初級應變如警報器是否打開、通報作業及疏散動線是否得宜都是關鍵。衛福部有鑑於長照機構消防安全應變的重要,護理之家評鑑今年首次增加「現場模擬災害情境」。由於機構空間動線不同,機構平常就須設計好應變流程,全員演練強化應變知能,今年護理之家評鑑已將「消防安全情境模擬」列為必要項目,衛福部評鑑說明會已舉辦完畢,預定7月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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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護理及健康照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