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1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審議結果及第一期特別預算案先期作業辦理情形」報告後表示,各界皆關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必要性及經濟效益,希望各部會落實效益評估及財務規劃,將預算有效運用,並應有完整論述,以充分對外說明;後續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後,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積極推動辦理,如期如質完成。
國發會表示,前瞻計畫第一期(106下半年-107年度)特別預算,其中屬於公共建設先期作業核列包括軌道、水環境、綠能、城鄉、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食品安全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建設項目。依據特別條例第五條、第八條及第十四條相關內容,各中央執行機關應儘速完成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書件,以及選擇與替代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等,併同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並公告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專區,已請各計畫主管機關配合積極辦理。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表示,數位建設共計19項計畫,已於6月1日由該辦公室和科技部共同主持審查會議,並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共同審議,第一期程計畫(執行期間:106年9月到107年12月)審議結果核配經費162億元,全程計畫經費為461億元。
行政院科技辦指出,數位建設依據去(105)年11月提出的「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DIGI+方案)」架構規劃而成,從方案中擇定需要優先投入基礎環境建構項目,運用特別預算加速執行。有別於以往偏重硬體的公共建設思維,數位建設計畫也涵蓋推動網路安全、數位內容、智慧城鄉、智慧學習及科研設施等軟性基礎建設,可擴大數位創新人才的培育,加速數位國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