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於106年7月15日啟動「豆芽菜製造業者(含工廠)稽查抽驗專案計畫」,今(28)日凌晨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下稱臺北市調處)至泰山區,另衛生局會同臺北市調處至五股區,共查核2處無市招豆芽菜製造廠,說明如下:
- 泰山區無市招製造現場:現場進行泡池水快篩檢測,結果二氧化硫呈現陽性,業者坦承自104年至106年6月16日期間有添加亞硫酸鈉於豆芽菜漂白,現場立即將豆芽菜共1,260公斤全數封存。經衛生局抽驗豆芽菜結果檢出0.036 g/kg與規定不符。
- 五股區無市招製造現場:業者坦承94年至106年6月期間使用低亞硫酸鈉於豆芽菜,現場立即將豆芽菜共933.6公斤全數封存,並經衛生局抽驗豆芽菜檢驗結果為0.040 g/kg與規定不符。
為掃除食安黑數,打擊食安犯罪,食藥署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高風險業者進行稽查與抽驗。有關本案之違規情事,食藥署已責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業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辦,並追蹤衛生局後續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