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自行購買指示藥品,是否覺得裡面的仿單(藥品說明書)看不懂,為了讓難懂的醫學用語更貼近民眾易懂的症狀描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於106年8月15日公告修正ibuprofen成分指示藥品仿單(藥品說明書)內容,將原公告要求刊載的禁忌、警語、注意事項及副作用等內容改成淺顯易懂的文字或是症狀的說明,例如: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加上像「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等初期的症狀描述,讓民眾能自我檢視,尋求醫療人員協助。
這次修正的ibuprofen成分指示藥品仿單(藥品說明書)除皮膚狀況外,尚有血小板減少(可能症狀:出血、傷口出血不止)、黃疸(眼白變黃)、心臟衰竭與水腫(可能症狀:疲倦、心跳加速、呼吸困難、浮腫)、心肌梗塞(可能症狀:胸部隱約疼痛、胸悶、呼吸不順暢)的症狀描述,民眾於服藥後可自行依仿單(藥品說明書)上的症狀描述,而及早發現並接受治療。
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指示藥品,在使用前應先充分閱讀藥品仿單(藥品說明書)內容包含: 藥品名稱、成分、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保存方法等,瞭解其使用方式及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如果對於使用的藥品有任何疑慮請詢問醫師或藥師。
政府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同時也提醒醫療人員或民眾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專線 02-239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