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2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行政院向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所提書面施政報告(初稿)」後表示,請各部會再行檢視施政報告內主管的內容,如有修正需要,請於明(25)日下班前送行政院彙辦,以利如期印送全體立法委員。
行政院表示,該報告是依據各機關所送本(106)年1月至6月施政報告資料,並參酌各主管處(室)審閱意見整編。另該報告參照107年度施政方針分章及內容重點編擬,計分「內政、族群及轉型正義」、「外交、國防及兩岸關係」、「經濟及農業」、「財政及金融」、「教育、文化及科技」、「交通及建設」、「司法及法制」及「勞動、衛生福利及環境保護」8章。
行政院進一步指出,每章所列各節內容以總統政見及該院政策重點工作執行情形為主,如「落實國土永續,均衡地方發展」、「開放政府資料加值應用,擴大公共政策參與」、「推動年金改革,實現世代互助」等。
行政院表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6條規定,該院應於每年9月1日以前,將該年1月至6月之施政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