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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於今(24)日圓滿落幕, 5位國際審查委員在經過為期3天的會議,與我國政府機關、非政府組織及兒童少年代表進行對話之後,就我國兒童權利重要議題提出97點結論性意見,並於今(24)日在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前瞻廳舉辦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

記者會由行政院林政務委員萬億擔任主持人,代表我國政府接受國際審查委員會提出之文件。本次結論性意見分為前言、承認之國際人權公約與主要關注領域及建議等部分;審查委員會首先肯定我國對實踐兒童權利公約的認真及努力,並感謝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及兒童少年代表參與本次審查會議。在本次結論性意見中,除了提出兒童權利公約優先適用、推動國家級兒童權利公約行動計畫、建立兒童權利獨立監測機制、落實禁止歧視法令、保障兒童表達意見權利等整體建議,針對公民權與自由、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基本健康與福利、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及特別保護措施等個別章節,均提出相當豐富且務實的建言。

林政務委員除了感謝5位國際專家不遠千里來臺審查我國首次國家報告外,亦感謝非政府組織及兒童少年代表對首次國家報告及參與本次會議的貢獻,同時承諾行政院將敦促各部會落實本次結論性意見,並於下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說明辦理情形,再次接受各界檢驗。

相關檔案

  1.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文版(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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