醃漬蔬菜因其風味多元且特殊,是受國人喜愛的食材之一,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為確保醃漬蔬菜產品販售之安全衛生,於今(111)年啟動醃漬蔬菜販售業抽驗暨稽查專案,將於2-3月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酸菜、筍乾、蘿蔔乾、朴菜、榨菜及醃薑等市售醃漬蔬菜進行抽樣,檢驗防腐劑及漂白劑,以確保市售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規;並針對抽驗地點為販售場所查核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保存來源文件及包裝產品標示符合性等查核項目,透過抽驗及稽查為民眾飲食安全把關。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食用衛生安全,倘經查GHP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為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倘食品添加物經檢出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為違反食安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