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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榮民遺眷有福啦!即日起至桃竹苗地區榮民服務處申辦遺眷家戶代表證或初領榮民證的朋友們,都可以一處辦妥健保榮民身分加保,免再兩地奔波。

健保署表示,以往亡故榮民家屬需先至榮民服務處申辦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再持證到公所或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辦理榮民身分投保,才具有健保「榮民」保費減免及就醫免部分負擔的權益。

榮民遺眷多為行動不便的長者,為避免其取得榮民健保身分需往返兩地奔波,健保署北區業務組108年3月率先與桃園榮民服務處攜手合作,提供一站式加保服務,民眾至榮服處辦證,可一併辦妥健保加保,讓榮民遺眷們領證加保「免奔波」。健保署表示,至111年1月已協助713位榮民遺眷加保,受理平均年齡72歲,最高齡達105歲,確實為年長者提供免兩地舟車奔波之便捷服務。

為擴大服務對象,針對初領榮民證的榮民們亦納入服務對象,同時也將此服務拓展至新竹及苗栗地區,健保署感謝榮民服務處同仁的無私付出,共同為更多的榮民、榮眷服務,提供民眾有感的簡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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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