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表示,因應國內疫情趨勢,指揮中心均滾動式調整戴口罩相關規定;於本(2022)年1月9日至2月28日,因桃園機場、遠雄自貿園區及高雄港等感染事件,即加嚴戴口罩規定,針對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後因考量疫情趨緩,自3月1日至3月31日,增加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其中針對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規定;並因應嘉義婚宴感染事件,自3月22日起,針對宴席規定「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之防治措施,如離開座位亦須戴口罩。前述措施經評估近期國內疫情社區風險增加,自4月1日至4月30日,維持不變。
指揮中心重申,COVID-19疫情變化快速,相關防疫措施須隨時依據疫情狀況調整,以即時因應,故戴口罩等相關規定亦會有所變動。各項規定指揮中心及各地方政府均透過記者會、新聞稿及相關公告等方式宣布,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維護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