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2.0關心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以下稱外看)家庭照顧服務的需要,提供以人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連續性服務。
為滿足聘僱外看家庭多元長照服務需求,聘有外看的長照對象經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等級第2級(含)以上,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等,並可透過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參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失智據點或巷弄長照站等活動;如經評估屬失智但未失能者,亦可使用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服務;家屬如有照顧者支持服務需求者,也可使用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提供支持服務。
為鼓勵聘僱外看家庭使用長照服務,本部已請縣市政府在受理民眾申請外看時,說明長照服務內容,協助銜接長照服務,符合長照服務給付資格者,在申請外看過程期間、外看於聘僱期間逃逸失聯或因故轉出的空窗期(持有勞動部核發廢止聘僱函者),視同名下未聘外看,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以紓解外看空窗期間的照顧壓力。家庭照顧者如有喘息服務需求,本部與勞動部自107年12月1日起共同推動聘僱外看家庭申請使用喘息服務,分階段放寬使用條件,自109年12月1日起,被照顧者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可於所聘外看因故無法照顧(如請、休假…等)期間申請,與未聘外看失能家庭相同。經統計聘僱外看家庭使用喘息服務人數自108年2,791人、109年10,177人,有逐年成長之趨勢,至110年已達17,225人。
另110年度聘僱外看家庭使用長照服務共計62,572人,已較107年 (28,050人)成長123.1%。
本部持續充實長照服務資源,完善長期照顧服務,聘僱外看家庭可以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將有專人提供申請長照及相關服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