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衛生福利部成立,設立「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因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國民口腔健康需求樣態改變,口腔健康產業蓬勃發展;另尚須強化國人心理健康前端預防,發展連續性之心理健康照護機制及布建社區服務資源等。為充分回應民眾需求及專業發展趨勢,行政院已核定成立「心理健康司」及「口腔健康司」二個專責單位,將有助於國人健康服務升級、專業專精發展及行政效能提升,並創造民眾健康服務、心理與口腔照護專業發展及政府效能提升三贏局面。
「口腔健康司」分3科辦事,業務包括:口腔健康政策規劃與推動、口腔衛生教育及預防保健推展、口腔醫療服務體系規劃與推動、口腔衛生醫事人力發展、口腔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之管理、照護服務輸送及資源布建、口腔醫療科技與國際發展等。期強化國人口腔預防保健觀念、健全弱勢、偏鄉及口腔照護資源缺乏地區之服務體系,提升健康平權,以降低口腔醫療負擔。
「心理健康司」分5科辦事,業務包括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精神疾病防治、毒品與酒精成癮防治、特殊族群處遇等,並新增司法精神醫療政策之規劃、推動,以配合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因應精神衛生法修法,持續完善心理健康服務,引領臺灣的心理健康工作更加茁壯。
透過組織法規修正、專責單位設置及員額編制等調整,未來二個單位更能專注於專業發展,有助於提升組織運作及業務推動效能,並為國內心理及口腔健康發展注入強心劑,提供更專精化及細緻化服務,嘉惠更多國人,讓健康升級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