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常務次長俞大㵢於111年5月11日主持「台以社會福利暨社會工作合作共同宣言」簽署儀式,在我國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及以色列社會福利部總司長莫倫(Sigal Moran)等人的見證下,由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柯思畢(Omer Caspi)及我國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以視訊連線方式分別代表兩國政府進行異地簽署。
衛福部李政務次長麗芬表示,多年來,臺灣在各項社會福利政策規劃與服務措施方面不斷精進,另為使我國與國際人權思潮接軌,謀求建立符合時代趨勢之社會福利體系,配合「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檢討及增修相關法令,使我國社會福利制度更臻完善,保障國民基本權利。
本項共同宣言是衛福部繼109年臺以簽署「志工合作瞭解備忘錄」後,雙方所簽署的第2個合作協定,為我國於社會福利國際交流再立重要的里程碑,亦充分彰顯臺以深厚的友誼。
雙方於簽署儀式完畢後旋即召開第1場社會福利工作會議,於會上分享脫離貧窮、家庭暴力及性暴力預防、婦女權益促進發展等政策執行經驗,並探討政策成效,為本次簽署儀式再增添另一層意義,亦堅實雙方合作關係。
臺以雙方盼疫情後能進一步強化雙方夥伴關係,促進各項社會福利事務交流,未來也能繼續深化在各個社福領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