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表示,考量全球疫情趨緩,各國均逐步開放邊境及境內防疫措施,經持續滾動檢討國際國內疫情,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並兼顧防疫與經濟且同步提升機場入境通關服務量能,將分兩階段鬆綁邊境檢疫及社區防疫措施。
預計觀察1週後,自9月29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放寬以下措施: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每週由現行5萬人次調增為6萬人次為原則。
二、檢測措施:
(一)取消入境時(D0)於機場/港口執行之唾液PCR檢測,改由國際港埠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於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檢測。
(二)入境前14日內有疑似COVID-19症狀旅客,請主動於「入境檢疫系統」申報,並於入境時由檢疫人員評估,配合於國際港埠或後送醫院採檢。
三、檢疫天數及處所:入境日為第0天,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開放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得採「1人1室」。
四、入境至檢疫處所交通方式:維持得搭乘防疫車輛、自駕或由親友/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亦重申請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五、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為穩健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已與各部會積極準備增加入境總量、「0+7自主防疫」等目標,並視疫情發展決定實施日期,預計10月13日正式實施: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試行每週15萬人次為原則。
二、檢疫天數及處所:入境日為第0天,放寬為「7天自主防疫」,取消原3天居家檢疫;同時,入境時取消開立「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三、檢測措施:
(一)入境時維持由國際港埠現場工作人員向2歲以上旅客發放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於自主防疫期間進行檢測。
(二)入境前14日內有疑似COVID-19症狀旅客,請主動於入境時通報疾病管制署之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依檢疫人員評估,配合於國際港埠或後送醫院採檢。
四、入境旅客交通方式:無相關症狀之旅客,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五、非免簽證國家開放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臺簽證,且同步取消旅行團限團令。
指揮中心將持續依疫情狀況、邊境措施執行情形、國內防疫及醫療量能等面向,滾動式調整防疫策略及相關配套,請民眾儘速接種疫苗並落實相關防疫規範,配合邊境穩健解封,邁向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