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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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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衛福部表示,對於全國醫事人員、清潔人員及醫療院所於COVID-19疫情期間的付出表達高度肯定及感謝,截至111年11月8日,已核發491家醫院獎勵費用、醫事人員與相關人員津貼及補償共427.83億元。其中,以慰勉呼吸治療師因親自執行COVID-19病人呼吸器插管、調整、抽痰處置所產生的飛沫感染風險,核發180家醫院重症患者照護獎勵費用計5.42億元,近期部分團體提出獎勵費用疑義,提供相關計算原則如下:
 
一、 自109年7月起,衛福部透過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之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下稱法傳系統),以及於緊急醫療管理系統(下稱EMS系統)通報收治於專責病房、專責加護病房,負壓隔離病房、普通隔離病房或加護病房之COVID-19疑似或確診病人資訊,比對各醫院使用呼吸器之健保核付資料,計算並核發獎勵費用。
 
二、 於110年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指揮中心為掌握醫療資源及量能,於110年6月1日通知各醫院應每日上傳呼吸器使用情形予健保署,應上傳醫令碼為57001B、57002B、57023B,而COVID-19病人得以高流量氧氣鼻導管全配系統(HFNC)進行插管治療,該處置醫令碼57030B同步列入上傳。
 
三、 健保署於110年7月1日起,規定健保特約機構應每日以健保卡資料上傳呼吸器醫令項目包含:57001B、57002B、57023B及57030B。衛福部則以EMS系統收治病人資訊勾稽法傳系統及健保上傳資料,計算並發放獎勵費用,持續縮短撥款時程。
 
       衛福部指出,為使民眾瞭解津貼及獎勵費用撥款資訊,相關發放進度定期公告於官網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而醫院或相關人員對於津貼及獎勵費用發放落差有疑義時,可透過專區所列各項津貼及獎勵費用諮詢電話提出申訴。另外,為廣納各界意見,相關團體可透過諮詢專線或文件提送等方式,向衛福部提出津貼及獎勵費用發放建議,衛福部將視建議滾動調整發放方法,必要時再召開會議進行討論。
 
       衛福部提醒,國人於疫情期間,仍應落實個人衛生習慣、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及勤洗手,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的健康。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