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18)日針對有關媒體所提,食藥署將「糕餅類」產品,以「包餡麵食」送件疑義,再次說明如下:
- 中國於2021年10月提出包裹式推薦註冊時:
(1) 業者只要填寫簡單的推薦資料(詳見附件1),且無須提供產品完整訊息。
(2) 當時,中國只有提供14類產品選項供業者選擇(詳見附件2),其中與糕餅業相關的產品類別,只有「包餡麵食」,並沒有「糕餅」類,業者如想要透過簡易型包裹式推薦,會自己選擇為包餡麵食類。
(3) 提出推薦清單的時間只有2個禮拜左右(10月31日前),所以由業者自己確認符合「包餡麵食」定義,自填中國所要求的資料,本署彙整後就將清單送出。
(4) 另通聯中提到:18類以外其他食品生產企業,2021年11月後透過「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系統」,按照註冊規定第9條相關要求申請註冊。 - 中國於2021年11-12月開放「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應用系統」:此時,屬於自行註冊的產品(如:餅乾、糕點、麵包),由業者自行至中國的註冊系統填寫註冊文件。
- 中國於2022年3月9日改要求台灣以書面遞交推薦及自行註冊文件後:
(1) 自行註冊文件的產品類別(如糕餅類):業者填完文件內容後,上傳檔案至食藥署輸銷平台的輸中專區,食藥署收到檔案後,確認文件齊全,就會遞件給中國。
(2) 推薦註冊文件的產品類別(如包餡麵食類):由食藥署審查業者所遞交之書面推薦註冊文件,如發現申請產品為常溫貯藏之鳳梨酥,因為不符合推薦註冊的包餡麵食定義,均會請業者改以「自行註冊」方式上傳註冊文件。
食藥署強調,中國對於我國業者採取與他國不同的歧視待遇,不但期限短一年、更要求以全書面申請,相同類別業者以相同標準補件,仍發生許多不明原因遭禁的狀況,而且從未告知補件的標準,令我國業者無所適從。在此時此刻,期待各界應正視中國的無理打壓,而非用扭曲的訊息來抹黑國內食品業者及全力協助的公務部門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