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並適用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以後在國外開始修習醫學系科之學生
公告修正「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一部、附則)」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二部:原料藥)」之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