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有關本案計畫之「補助申請作業須知」可至本部官方網站之公告訊息區或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長期照顧司/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申請期限:受理期間自上網公告日起20日內(109年8月17日)。 三、申請方式:地方政府應於109年8月17日前提具計畫申請表、申請書及相關附件,以正式公文向本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