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規劃分為「一般案件」及「專案案件」2類,前者需實際辦理宣導活動1場次以上,後者則需實際辦理宣導活動至少15場次以上,且需跨縣市辦理。
本案宣導重點
- 新興濫用藥物【如愷他命(Ketamine)、卡西酮類或類大麻活性物質K2等】之濫用危害宣導。
- 偽裝性毒品【摻入毒品之咖啡包、茶包、奶茶包、果凍、餅乾、糖果、泡麵、巧克力等】。
- 拒毒技巧(如拒毒5招,包括直接拒絕、遠離現場、轉移話題、自我解嘲、友誼勸服)等。
- 毒品成癮為一種腦部疾病。
本案宣導對象
包括社區民眾、各機關企業之員工、高風險場所之消費者(如特定場所、資訊休閒業、旅館業等)、高關懷族群(如原住民、低收入戶、無業、中輟生、新住民及其家屬)、村里鄰長(幹事)。
企劃書等申請文件應於下列收件截止日期(以本署收文日為準)前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本署。逾時送達者,一律不予受理。
- 「一般案件」: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
- 「專案案件」: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