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公告訊息

公告106至110年度專科醫師訓練認定合格醫院之合格效期,展延2年,即原合格效期至111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3年7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2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4年7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3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5年7月31日止;原合格效期至114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6年7月31日止。

相關檔案

  1. 衛部醫字第1101663607號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