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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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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主旨:「公共衛生師申請證書及證明書收費標準」,業經本部於111年2月15日以衛部醫字第1111660911號令訂定發布。

說明:依旨揭標準第3條規定:「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相關檔案

  1. 公共衛生師申請證書及證明書收費標準
  2. 令(衛部醫字第1111660911號)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