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四條第六款。 公告事項: 一、本計畫除第五點第七款自即日生效外,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本計畫公告於本部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及長照專區網站/最新消息。 詳細內容及附件請參考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