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公告訊息

勘誤詳細請詳附件。

相關檔案

  1. 衛部醫字第1121662967C號 函
  2. 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四條附表(二)修正規定勘誤表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