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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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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訂定「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Ⅱ)-居家服務督導員」,並自即日生 效。

二、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本部114年9 月15日衛部顧字第1141962524號函及衛部顧字第1141962524C號函辦 理。

三、詳細內容請見附件下載。

相關檔案

  1. 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Ⅱ)-居家服務督導員
  2. 衛部顧字第1141962524C號函
  3. 衛部顧字第1141962524號函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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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