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及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 師甄審原則辦理。
二、旨揭專科醫師甄審作業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牙醫師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申請專科醫師甄 審:
1、在國內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接受至少全時2年 或非全時3年之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並持有該機構發 給之訓練期滿證明文件。
2、領有外國之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相關專科醫師證書,經本部認 可者。
(二)報名方式:請依簡章說明檢具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 親送,收件單位為本部委託單位─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以下簡稱醫策會),逾期不受理。
(三)甄審方式:
1、筆試:
(1)報名日期:自115年8月29日起至同年9月11日止。
(2)筆試日期:115年10月17日下午。
2、口試:
(1)報名日期:自115年11月10日起至同年11月24日止。
(2)口試日期:115年12月19日下午。
3、考試地點:考試前2週公布於醫策會官網(路徑:醫學教育/牙醫 專科醫師甄審及訓練機構認定作業/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醫策會。
聯繫電話:(02)89643000轉分機 3016、3338、3021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1號5樓。
